根據刑法的規定拘役與緩刑那個重?
拘役是一種刑罰,緩刑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兩種哪個輕,需要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作具體分析。
1、緩刑稱暫緩量刑
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2、拘役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是刑法的五種刑罰,不是犯罪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幸塾晒矙C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1年。
二、拘役和緩刑的區別
(一)試用對象不同:
1.拘役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適用比例最高的是瀆職罪,其次分別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等。刑法分則中犯罪性質最嚴重的,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適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適用于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國刑法分則中除過失致人死亡罪沒有規定可以適用拘役外,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可以適用拘役,約占全部過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類犯罪中,能夠適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國刑法分則中,設置拘役刑的條文絕大多數是把拘役作為最低法定刑規定的。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既可適用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于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則中規定有管制刑的條文,大多規定有拘役。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介于管制與徒刑之間。所以,拘役除有上述兩種用法外,還可以適用于本應判處管制,但具有從重情節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體犯罪具有減輕處罰情節,也可以判處拘役。
緩刑適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并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過3年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拘役、剝奪政治權利以及死刑兩個刑度帶之間,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執行不同:
拘役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為:探親;參加勞動,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緩刑暫不執行刑罰,如果緩刑期間沒有違反規定或沒有犯新罪,緩刑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視為刑罰執行完畢。
緩刑與拘役都是刑事處罰,通常來說,被執行緩刑的主體雖然是觸犯了刑法,但是由于其滿足條件可以暫時不執行處罰,拘役只是短暫性的失去人身自由,故此通常情況下拘役的處罰更輕一些。但是也有可能是被判處拘役的主體執行緩刑,故此哪個更重需要結合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