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糾紛 現在交通事故的發生幾乎每天都沒,如果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嚴重還好,如果嚴重的話,就可能會造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怎么對交通肇事罪進行認定,交通肇事罪的認定方法是什么?
怎么對交通肇事罪進行認定,交通肇事罪的認定方法是什么?
認定交通肇事罪的關鍵要查清行為人是否有主觀罪過,是否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與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等。
倘若沒有違法行為或者雖有違法行為但沒有因果關系,如事故發生純屬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穿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風暴、洪水等造成,就不應以交通肇事罪論處。
《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罪與一般違章行為的界限:
(1)行為人雖然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但并沒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罪,應屬于一般違章行為,根據具體違反行為,應當接受交警的警告或行政處罰。
(2)行為人雖然造成了嚴重后果,從行為結果上說,達到了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的要件,但是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過失(交通肇事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遇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罪。
上海交通事故糾紛 交通肇事罪,根據司法解釋,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