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運輸案撤回起訴
王某某因為涉嫌運輸毒品罪被檢察院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王某某家人心急火燎從江蘇趕到我們律師事務所,找到劉儉律師。劉儉律師仔細詢問了大概情況,立即安排到法院閱卷。
從起訴書和其他證據來看,王某某是受同事李某某邀請,一同去當地郵政局收取包裹。李某某曾經因為毒品案件被處罰過,言行神神秘秘,讓王某某產生懷疑,不停詢問李某某怎么回事。李某某閃爍其詞,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讓王某某不要問了過多。
李某某與王某某一同領取包裹后,走出不遠被公安人員抓獲,從包裹里搜查出來近兩千克毒品。
司法機關以王某某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包裹里面有毒品,并一起實施接收運輸毒品起訴李某某。
王某某當時是否知曉包裹中有毒品成為本案爭議焦點。劉儉律師從李某某的供述來仔細分析,認為王某某供述承認因為李某某躲躲閃閃的行為產生懷疑其有違法行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非常重要,尤其在我國刑事司法制度中特別重視口供的情況下。刑事專業律師應當盡早介入會見,指導嫌疑人什么該說什么不該說,該說的怎么說有利于自己)是導致偵查機關認定王某某是應當知道包裹里面有毒品的。
劉律師著重指出李某某有毒品犯罪前科,并經常有小偷小摸行為,王某某作為朋友和同事,對此很清楚,在李某某可能有此違法行為時產生合理懷疑,不能認定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包裹里面隱藏有毒品,
推定其知曉李某某運輸毒品并參與其中缺少充分有效的證據。
法院經過慎重考慮,判決王某某無罪釋放。
在刑事案件中,主觀犯罪意圖的認定是復雜和慎重的,既是當事人辯解的方向,也是刑事專業律師辯護的方向之一。